(1)赴港澳29天以内(含)的申请者,需至国合处出国出境中心办理因公通行证及签注。
新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:
l清晰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复印件一张
l半年内拍摄的小二寸(尺寸:48*33毫米)正面免冠白底彩照两张(头像面部高度28~33毫米、宽度21~24毫米;不浓妆艳抹,不袒胸露肩;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或镜片反光点在眼眶内的照片;不得使用翻拍或被污损的照片;请勿用订书钉或回形针夹照片正面,以免相片受损;备用照片背后请用铅笔注明申请人姓名。
如持有效港澳通行证(港澳通行证有效期指:此次出访自返回之日起留3个月)并且无有效签注,直接至国合处出国出境中心办理签注。
(2)赴港澳30天及以上申请人,可至复旦大学出国出境服务中心在“内地居民赴港工作同意书”上签字,自行前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因私通行证及签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