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籍人员入职办证指南

发布时间:2021-01-07作者:来源: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浏览次数:2557


关于国合处为外籍人员入职办理证照的说明


  

外籍人员来沪后,需先取得由人事处安排签订的工作合同,再取得国合处为其办理的《工作许可》,最后取得由其本人办理的《居留许可:工作类》后,方可入职、取酬。申请材料备齐后,请在ehall网上办事大厅中的“外籍教职工工作类证照办理”模块发起申请。


国合处为外专取得《工作许可》后,将根据外专申报的个人住址,为其开具介绍信,以方便其本人办理《居留许可:工作类》。


外专将其取得的《居留许可:工作类》发送给国合处后,国合处即开具“两证齐全”的证明给人事处。至此,外专即可在人事处办理入职,并上岗、取酬。


国合处外专事务专线:

电子邮件:fao_experts@fudan.edu.cn

办公电话:021-65648497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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